專利復審流程是怎樣的?專利復審流程介紹
2020-09-02 17:04:07
專利復審程序是指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一條救濟途徑。下面,萬事惠為大家介紹,專利復審流程是怎樣的。
一.專利復審流程
專利復審流程:專利申請被駁回 — 提出專利申請復審請求(3個月內)— 形式審查 — 專利復審委員會合議組審查 — 復審決定(維持駁回或撤銷駁回)— 針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司法救濟程序。
二.專利復審流程詳細介紹
1.?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
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后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復審。
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復審請求,
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復審程序。
2.?專利復審審查
專利復審委員會經(jīng)過形式審查受理請求從而啟動復審程序之后,首先將復審請求書(包括附具的證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請文件)連同原申請案卷一并交送作出駁回決定的原審查部門進行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前置審查意見書”。除特殊情況外,原審查部門應當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前置審查。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同意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直接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通知復審請求人,并且由原審查部門繼續(xù)進行審批。原審查部門在前置審查意見中堅持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成立合議組進行審查。
3.?專利復審決定的作出
合議組經(jīng)審查后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tài),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xù)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進入后續(xù)司法救濟程序。
4.?專利復審后續(xù)的司法救濟程序
根據(jù)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申請人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起訴的,復審決定生效。?專利申請人向法院起訴的,根據(jù)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規(guī)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參加訴訟。
三.專利復審所需提交材料
1.?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jù)。
2.?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guī)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作出答復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于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指出的缺陷。
3.?專利申請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是提交一式兩份的。
四.專利復審決定類型
1.?復審請求理由不成立,駁回復審請求,維持駁回決定;
2.?復審請求理由成立,撤銷原駁回決定;
3.?專利申請文件經(jīng)復審請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駁回申請的決定所指出的缺陷所在,在新的文本基礎上撤銷原駁回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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